2023年湘潭市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告
为方便我市社会考生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2023年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或生活,自愿申请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考生。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暂未设立高校测试站的市内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报名、缴费和测试时间等事宜,由学校有关部门与我站对接确定。
二、测试安排
2023年湘潭市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安排
批次 |
报名时间 |
测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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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月1日9:00—3月2日17:30 |
3月28日(星期二)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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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11日9:00—4月12日17:30 |
5月9日(星期二)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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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月5日9:00—9月6日17:30 |
10月10日(星期二)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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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月1日9:00—11月2日17:30 |
11月21日(星期二)起 |
测试地点: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雨湖区文化街45号)。
三、报名方式
我站另行定期发布每批次“测试通知”。申请人须密切关注“湘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普通话”栏目动态,按要求完成报名及缴费。
四、收费标准
测试收费执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标准:55元/人。
五、注意事项
(一)我站承诺完全满足全市社会群众的普通话测试需求。每批次测试报名公开,原则上不限名额。请考生按时查阅我站相应批次“测试通知”、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无需委托机构或他人代理,如因委托行为造成经济及其他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联系受托方处理。 (二)申请人应认真查阅我站相应批次“测试通知”。因不按规定时间依次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缴费、参加测试、领取证书,造成报名不成功或缺考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测试费不予退还。 (三)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我站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第十九条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上报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四)考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教育考试服务专区,在测试后30个工作日左右查询成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8261857(教师发展服务科)
投诉电话:0731—58262028(纪检监察室)
湘潭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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