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绥中县202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关于开展葫芦岛市202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葫语办〔2023〕5号文件)要求,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应用,结合省测试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我县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预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市市属大中专院校师范类专业及口语表达类密切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公务员及其他执行公务的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我县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等。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所有报名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绥中县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考生准备好电子照片,照片背景颜色要求为白色,尺寸为390*567,格式为jpg,并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照片要求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为纯白色,人像清晰,容貌整洁,无明显畸变。因照片不合格,无法上传至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影响考生正常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4:30),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
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报名,绥中户籍考生到绥中县教育局教育办3(三楼307)
联系电话:6123119
三、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训楼。
考生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二证缺一不得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后,按考务人员指引进行测试。测试当天在候测环节,将对考生现场采集照片,建议考生着深色上衣。
四、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我单位所打印的“个人信息表”,要求预报名人员报名现场手书填写并确认签字,每项必填。
五、证书领取
纸质证书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具体发证时间“葫芦岛市教育局”公众号、葫芦岛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电子证书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我单位不负责无限期保管证书,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后果自负;根据相关规定,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六、其他要求
(一)我县继续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政发〔2008〕44号)要求,测试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测试费。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需在报名地点扫码进群,后续相关信息在群内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绥中县教育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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