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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新闻动态 2023-09-06 12:54:32

  3.测试地点:本次测试集中安排在济宁教育学院(金乡县中心东路37号)。

  4.测试流程为:考生报到→核对证件→候测→信息采集→测试→离场。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测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纸质证书领取:请测试合格需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的考生,及时关注济宁市教育局官网(http://jnjy.jining.gov.cn)、“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济宁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证书领取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济宁教育学院培训处领取。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不组织与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办授权的济宁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工作,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个人“助考”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本次测试不限定报名数量。

  2.考生应严格遵守测试纪律。考生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3.考生要对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应试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市语办联系,联系电话:2317726。济宁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系电话:6560020。

  济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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