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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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公 告(十三届第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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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用字管理规定(修正)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用字管理规定(修正)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1995年6月9日宁政发(1995)51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29日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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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
内政办字〔2014〕211号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工作,提高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和规范标准率,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创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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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奖励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内政发[2001]99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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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切实保障蒙汉两种文字在我区的平等地位,充分发挥蒙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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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试行)
《拉萨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1年8月2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洛桑江村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用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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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藏汉语文翻译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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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9月2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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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乌鲁木齐市社会用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共同繁荣和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语言文字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