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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是”“听作是”的写法是否正确?

问题解答 2019-07-27 20:58:13 问题解答

  以往,许多学者认为,如果后面的宾语是动名词时用“作”,例如“作报告、作比较、作处理、作调查、作动员、作分析、作贡献、作规定、作汇报”;如果后面的宾语是名词是,一般用“做”,如“做笔记、做功课、做好事、做家务、做买卖、做生意、做事情、做衣服、做主任”。

  近年来,有人提倡只要带宾语,就写成“做”,不管充当宾语的是动名词还是名词。例如“做报告、做比较、做处理、做调查、做动员、做笔记、做功课、做好事、做家务、做主任”。

  同时,也提倡跟在动词后表示“成”或“成为”时,定成“作”。例如“比作、变作、称作、化作、视作、算作、用作、解释作、理解作”。

  由此看来,“听作是” 完全能够成立的,不宜算错误写法。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有“看做”“叫做”等,这里的“看做”“叫做”跟“听作”不同,单列出了词条,已经被视为词了。也就是说,写“看做”“叫做”还是写“看作”“叫作”是词形问题。

  虽然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中有“看做”“叫做”等,但是,据悉该词典拟采纳上文我们提到的近年提倡比较简单的处理“做”跟“作”的办法,这也包括,该词典在新的版本中拟将“看做”“叫做”调整为“看作”“叫作”。综合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看作是”跟“听作是”都不宜算错误写法。

  我想,新提倡的处理“做”跟“作”的办法比较简单,易于群众掌握,恐怕会比较流行。当然,按照上文说的前一种方法为处理“做”跟“作”,也是可以的。不过,应当注意,在一种文本中处理方式应保持一致。

  还有,两种处理方式都认可的“做+名”的形式,例如“做衣服”,如果写成“作衣服”,就不妥当了。

  另外,从表达角度说,“看作是”“听作是”说成“看作”“听作”更简洁些,加“是”略显冗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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