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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推普”:特点、问题和对策

培训研究 2019-08-07 22:05:34 普通话培训

  正是在上述种种因素的交织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顺应社会需求,制订了相应的措施,开始了新一轮的“推普”工作。国务院对这一工作也寄予了高度重视:批转了国家语委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请示,去年又决定从1998年起把每年9月的第三周作为“推普”宣传周。这次“推普”的主要的措施是对有关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持证上岗。其主要对象是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教师等。目前还正在考虑在录用国家公务员中加试普通话。由于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了“持证上岗”制度,国家统一印制的具有全国效力的普通话证书就使得一些“推普”部门不再是纯粹的“消费”部门,基本上可以做到“自负盈亏”或略有甚至很有经济效益,从而刺激了一些“推普”部门的积极性,这也自然加大了“推普”的力度。

  从目前情况看,这一措施是有效的,得力的:因为这次没像过去那样不分对象、不管需要与否的一哄而上,而是有标准、有目标、有步骤地逐步推广。例如,把普通话水平测试分为3级六等,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确定了定性和定量的测试方法,培养了一批热情、敬业、高质量的、具有献身精神的测试员等等。此外,有关部门提出的目标是,在21世纪中期,做到全国各方言之间交际基本无困难。这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三

  然而,当前的“推普”还面临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1)普通话本身的问题;(2)普通话测试中的问题;(3)“推普”政策中的问题。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1.普通话标准的问题。

  目前使用的普通话的标准是50年代制定的,当时人们对语言和语言应用问题的认识自然不如今天这样深入,出现一些偏差在所难免。突出的问题是普通话的定义,已经有人对此提出讨论(胡明扬,1991)。这里主要讨论在普通话测试中矛盾比较突出异读词的审音问题。目前普通话测试的正音标准之一是1985年公布的异读词审音字表。这个字表给“推普”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负面影响。例如,它“从俗”地规定了一些字的统读,如“呆”统读为dǎi(不知其“从俗”的根据是什么,在许多方言里,dǎi和ái在意义上是有差别的)。其他的字还有“从容”、“成绩”、“事迹”、“树荫”、“卓越”等等。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受过多年正音教育的人包括像我们这些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人,一夜之间成了“白字先生”。这在某种程度上还起了副作用──人们可以认为读错字没有关系,将来可以“约定俗成”。与此相反,为“乌拉草”这个外来词而特意规定“乌”这个字读去声,却没有统读,真叫人不可理解。此外,像“包扎”的“扎”、“晕车”的“晕”和“头晕”的“晕”也是够让人头昏脑胀的。笔者曾就此在某大学中文系一些教师中进行过调查,他们对所谓的正确读音“感到奇怪”。

  再退一步说,即使对这些字的审音是正确的,在推广宣传方面所做的工作也是非常不够的。最早公布这一方案的是《语文建设》,其读者面可想而知。后来也出了单行本,但是社会上有多少人去购买呢?到底有多少人知道这一标准呢?在工具书方面,《新华字典》1990年出重排本,《现代汉语词典》直到1996年才按二审字表出版修订本,而且至今在不少方面仍未和“国标”统一。这给社会带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中央电视台1995年12月25日报道,四川某县的小学毕业考试给“自作自受”的“作”注音,标准答案是“zuō”(依当时的《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音),而学生注为“zuò”(依1986年公布的第二次审音字表),影响了升学。

  笔者最近在某大学中文系的课堂上就“乌拉草”“杉木”“包扎”等几个词的有关字的读音进行了调查,几乎没有人知道“乌、杉、扎”这几个字的“正确读音”。我真为这些字的前途和命运担心:中文系的大学生尚且不知道这些字的正确读法,更何况社会!我们固然可以通过普通话的测试使更多的人接受这些规范,但是,如果我们不能采取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些语言问题,最后恐怕还是“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难怪有的学者强调,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的“规范”(凌德祥,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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