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为推行和普及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作为国家实施的语言能力测试,除不能忽视普通话在人们口语交际中的鲜活性、灵便性之外,精确严密的量化计分是完全必要的,也是不可缺少的。
然而,随着普通话水平测试大面积的开展,暴露出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评分标准越来越成为测试员在测试工作中面临的一大难题。一方面,目前全国普测中尚无统一细致的评分标准细则,测试员全根据自己对《大纲》的理解评分,由于测试人员水平不一,个人判断理解能力不同,造成评分标准带有极大的主观性,不可能准确的反映出受测人的普通话实际水平,使测试成绩有失公正。另一方面,受测人层次不一,要求不同,执行标准也要灵活掌握,因而测试员反映在工作中越来越困惑,越来越不知到底应该如何评分才能准确、公正、科学地反映出受测人普通话的实际水平。
目前,这种状况日趋严重,造成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大。由于没有统一细致的评分标准,有些地区的测试站在测试过程中,对评分标准放的过宽,受测人的总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几乎做到人人过关,使普通话水平测试流于推普过关的低层次阶段;另有一些地区的测试站对评分标准掌握的过严,受测人的总合格率在60%左右.使受测人闻测色变,扼制了参加普测的热情,阻碍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健康开展。如果我们不很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就很可能会使普通话水平测试这一国家性考试流于一种低层的推普过关形式而不能成为强制性的检验推普成果的一种手段。与其他语言测试不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成绩是挂在受测人的嘴上的,只要受测人开口讲普通话,他就已经向人们展示出他的普通话水平。我国将在2O1O年在全国大中城市普及普通话,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努力。作为推普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必不可少,因而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科研力度,理顺、确定、准确统一的细致的可操作性的评分标准,科学、公正、客观地反映出受测人普通话的语言面貌是保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重要条件。
二
国内(大陆地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其测试主要内容及其分值分配是:(一)读单音节字,10分;(二)读双音节词语,20分;(三)朗读,30分;(四)说话,40分。内容的安排与分配的比例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特殊性考虑(所谓特殊性即指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达标程度的检测,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进行交际的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评估)可以在今后的《大纲》修改中适当增加第四项“说话”的分值,相应减少第一项“读单字”的分值,使分值更能体现受测人综合运用普通话的水平。
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制约着评分标准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客观因素,一个是非客观因素。
(一)客观因素
“大纲”规定了评分标准,如在读字词部分中,分为错误和缺陷两大类,并规定每字的扣分多少,可以说有量化的标准,比较好掌握。“大纲”还明确规定缺陷的性质和内容,从声韵调等方面分别加以说明,也便于测试员掌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大量的形形色色的问题。《大纲》还没有一个全面完整的评分细则,测试员在《大纲》中找不到评分依据,于是只好凭借自己对《大纲》精神的理解来评分。标准模糊不一,不便于操作。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量化比例
我们知道用量化分析的方法对应试者普通话语音的规范程度作出判断,是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的基本方法,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而《大纲》目前评分标准本身带有弹性,量化不够,如朗读部分,方言语调的判断,出入很大,因为可扣1.5-3分,测试员更多是依据个人经验评判。在说话部分,虽然“大纲”规定了语音面貌和词汇语法规范程度的打分标准,但是方音明显还是不明显,规范还是不规范,由于无量化评分细则,测试员主观判断起的作用相对更大,这是困扰测试工作的一大难题。
2 字音与语流问题
以第二测试项双音节词语为例,有应试者读词完全隔裂词的亲缘关系,只注意音节的准确,如“英雄、准备、教条”等,读为“英一雄,准一备;教一条”,语音正确,语感很差,吐出词语的方式完全不符合汉民族口语习惯,应该如何评分?《大纲》中没有可凭借的依据。有测试员完全忽略其语感,只要音节正确,其余忽略不计;另有测试员注意到这个问题给以适当减分,这又造成了所执标准不一的混乱情况。这种状况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语音(或者说“字音”)跟口语的语流之间是什么关系?目前完全侧重于语音而不考虑交际与语流的现象是很值得研究的。语音正确,语流极差,无法正常说话,肯定要降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没有量化项作为扣分的依据,反之,语流好,语音不好,不会倒过来加分,这之间如何作技术性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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