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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调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的地位

测试研究 2019-09-04 23:39:49

  声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地位被颠倒了是一个现实,大量事实证明声调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应居中心地位。我们认为“声调是区分方言与普通话的重要标尺”,“普通话四个声调是普通话语音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普通话的声调水平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等级水平”。从“声调中心”论出发,强调普通话水平测试不能让声调与声母韵母“平起平坐”,必须摆正声调(腔调:声音、语气,即语音上的声调)在普通话测试中的主导地位,充分重视声调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的重要作用。

  一、普通话测试中应以声调为中心

  在当前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对同是语音要素的声母、韵母,声调能不能“一视同仁”,换句话说,就是声母、韵母、声调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作用是不是对等的,能不能“平起平坐”,在测试中能不能“同等对待”,学术界虽有“一边倒”的倾向,但仍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我们认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将普通话的声、韵、调“一视同仁”的做法是值得斟酌的。因为在普通话语音(也包括汉语方言)中,声母、韵母、声调虽然是“三位一体”的,但是它们实际上并不是处在同一个平面上,它们的功效和作用也就会有“主次轻重”的区别,普通话测试中也应当客观地反映这种“轻重缓急”的差异。认识虽然还不够成熟,但目的很明确,就是期望在“一边倒”的理论氛围中,激起一朵浪花,以使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理论上不断提高,方法上更加完善。

  二、“声韵中心”论的误导

  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按照传统的教学理论和认识,声母、韵母、声调从来就是“平起平坐”,旗鼓相当的,八十年代末期,甚至还有人主张“声母、韵母的重要性远在声调之上的”。基于上述认识,我国从五十年代中初期开始的普通话语音教学,基本上就是依照“声(母)、韵(母)中心”模式延续至今的。比如,普通话语音教材内容的顺序是声母、韵母、声调,而且声母、韵母的篇幅大大超过声调,课堂教学讲完了声母、韵母,课时所剩无几,哼几节“山明水秀”、“万里长征”,语音课便收了场。

  那么,“声韵中心”论是否客观地摆正了声、韵、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应有地位,是否正确地反映普通话语音的内在规律呢?结论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知道,汉语是有声调的语言,声调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别特征,使汉语明显区别于印欧语系的语言;其实就汉语本身而言,声调也是区别不同方言(包括普通话)的一把重要标尺。

  比如说,一个讲普通话的人跟几个讲方言的人在一起谈天,请一位有一定语音知识的人来判断这七个人谁讲的是普通话,谁讲的是何处方言,只需10秒钟就可以做出准确判断,依据是声母?韵母?声调?词汇?语法?当然只能是声调。因为词汇、语法差异很小,声母、韵母“大同小异”,这样,区别不同方言差异的担子就直接落在了“声调”的肩上,声调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区别不同方言(包括普通话)的一把重要标尺。

  就我国北方方言来看,不少北方话范围内的地点方言的音系和普通话没有多少区别,仅仅声调的调值不同而已 。这也就是说,不同方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声调方面,当一个贵阳人把贵阳方言的声调换作成都方言时,他讲的话,也就是成都方言了(至少在官话区是这样)。换句话说,当一个贵阳人把贵阳方言声调换作普通话声调时,他所讲的,也就是普通话了。

  这就不难看出,在普通话和方言语音系统中,声调的作用远在声母、韵母之上,忽略声调的重要作用,或把声调与声母、韵母摆在同一个平面上,或把声母、韵母的地位摆在声调之上,都没有正确反映汉语语音系统中声、韵、调的内在规律和应有地位。

  当然,让声母、韵母、声调平起平坐,把声母、韵母的作用摆在声调之上,或是说形成“声韵中心”论,也有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语言理论的角度讲,汉语声母、韵母的研究比较充分,声调的研究比较薄弱,声调作为非音质音位,它主要是通过大脑的“语言机制”控制声带,凭语感来“发音”的,这就有点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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